【CMDE】優美莫司涂層冠狀動脈球囊擴張導管注冊技術審評報告(CQZ2101008)
來源: CMDE
2022年09月29日 16:06
受理號:CQZ2101008
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技術審評報告
申請人名稱 :山東吉威醫療制品有限公司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
基本信息
技術審評概述
該產品由球囊擴張導管及球囊上的藥物涂層組成,球囊導 管由球囊、遠端管、過渡管和近端管等組成。藥物涂層含有優 美莫司和聚環氧乙烷載體,藥物劑量為 3μg/mm2。產品經環氧 乙烷滅菌,一次性使用。貨架有效期 2 年。
用于血管直徑 2.0mm-2.75mm 原發冠狀動脈血管病變治療。
表 1 型號規格表

將產品輸送至小血管病變位置,通過球囊充壓擴張血管狹窄部 位。由于血管成形術后易因血管內膜過度增生等因素導致再狹窄,涂覆于球囊上的 BA9 在球囊擴張時轉移至靶血管組織并起到抑制血管內膜增生的效果。
表 2 產品技術要求研究摘要


產品性能評價包括 YY0285.1-2017、YY0285.4-2017、《球囊 擴張導管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》中的研究項目,針對藥物涂 層,研究了藥物涂層釋放性能、涂層完整性、載體穩定性、模 擬使用后微粒釋放研究、涂層牢固度、涂層均勻性、球囊再折 疊形態、溶劑殘留、藥物含量確定依據及測定方法、涂層劑量 選擇、雜質鑒別、模擬使用等項目。
依據 GB/T 16886 系列標準,開展了生物相容性評價。進行 了細胞毒性、皮膚致敏試驗、皮內反應、急性全身毒性、溶血、 凝血(PTT)、體內血栓形成、植入、遺傳毒性、生殖毒性等項 目的評價。針對藥物及載體與人體長期接觸的風險,提交了產 品的可瀝濾物分析報告和毒理學風險評價報告、藥物的安全性 資料、載體聚環氧乙烷代謝情況的支持性資料。申請人還提交 了含有聚環氧乙烷和 BA9 藥物的支架產品上市使用情況。產品 生物相容性風險可接受。
提交了產品的滅菌確認報告,產品采用環氧乙烷滅菌,無 菌保證水平為 10-6,提供了滅菌微生物和物理性能鑒定報告。提 交了環氧乙烷殘留量和 2-氯乙醇殘留量測試報告。
該產品有效期為兩年。申請人提供了貨架有效期實時老化 驗證報告。包括產品穩定性、包裝完整性和模擬運輸驗證。
申請人采用豬模型分別開展了體內使用性能、安全性、體 內藥代動力學及組織分布的動物試驗研究。
申請人通過臨床試驗路徑開展臨床評價,臨床試驗采用前 瞻性、多中心、隨機、盲法、平行對照、優效性設計,臨床試 驗共入組 206 例受試者,其中試驗組 105 例,對照組 101 例。對照組受試者接受普通球囊擴張導管(Powerline)治療。
臨床試驗的主要評價指標為 9 個月病變節段內晚期管腔丟 失(病變水平以及受試者水平)。次要評價指標為介入治療成 功率(包括器械成功、病變成功及臨床成功);術后 9 個月的 再狹窄率;術后、術后 30 天、6 個月、9 個月、12 個月時器械 相關的心血管臨床復合終點,即靶病變失?。═LF),包括心源 性死亡、靶血管心肌梗死及臨床癥狀驅動的靶病變血運重建(CD-TLR)。安全性評價內容包括術后、術后 30 天、6 個月、9 個月、12 個月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發生率(受試者包括心源性 死亡或全因死亡、所有心肌梗死、靶病變/靶血管血允重建、重 復介入治療或冠狀動脈旁路植入的復合終點)、病變擴張處血 栓發生率(受試者包括早期、晚期及極晚期時間范圍內,確定 的、可能的病變擴張處血栓)、不良事件、器械缺陷。
臨床試驗結果顯示:在 FAS 集,主要評價指標 9 個月病變 節段內晚期管腔丟失(病變水平)試驗組為 0.17±0.32mm,對 照組為 0.29±0.35mm,差異有統計學意義(P=0.0034);試驗 組與對照組的組間差值為-0.11mm,95%置信區間為(-0.2111, -0.0189)mm。主要評價指標 9 個月病變節段內晚期管腔丟失(受 試者水平)試驗組為 0.17±0.32mm,對照組為 0.29±0.35mm, 差異有統計學意義(P=0.0043),試驗組與對照組的組間差值 為-0.12mm,95%置信區間為(-0.2141,-0.0165)mm 。在 PPS 集,主要評價指標 9 個月病變節段內晚期管腔丟失(病變水平) 試驗組為 0.16±0.29mm,對照組為 0.30±0.35mm,差異有統計 學意義(P=0.0010)。試驗組與對照組的組間差值為-0.14mm, 95%置信區間為(-0.2361,-0.0486)mm。主要評價指標 9 個月 病變節段內晚期管腔丟失(受試者水平)試驗組為 0.16± 0.29mm , 對 照 組 為 0.30 ± 0.35mm ,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(P=0.0011),試驗組與對照組的組間差值為-0.14mm,95%置 信區間為(-0.2389,-0.0472)mm。
次要評價指標結果顯示:1.在 FAS 集,試驗組介入成功率 為 94.29%,對照組為 92.08%。在 PPS 集,試驗組介入成功率結果為 94.38%,對照組為 90.91%。組間比較結果均顯示差異無統 計意義。2.在 FAS 集,試驗組術后 9 個月再狹窄率為 7.45%,對 照組為 12.50%。在 PPS 集,試驗組術后 9 個月再狹窄率為 7.69%, 對照組為 11.96% 。組間比較結果均顯示差異無統計意義。3. 在 FAS 集,試驗組靶病變失敗率在術后至出院前、術后 30 天、 術后 6 個月、術后 9 個月及術后 12 個月分別為 0.95%、0.95%、 0.95%、6.67%及 6.67%,對照組在術后至出院前、術后 30 天、 術后 6 個月、術后 9 個月及術后 12 個月的靶病變失敗率分別為 1.98%、2.97%、5.94%、12.87%及 13.86%,組間比較結果顯示差 異無統計意義。在 PPS 集,試驗組術后至出院前、術后 30 天、 術后 6 個月、術后 9 個月及術后 12 個月的靶病變失敗率分別為 1.12%、1.12%、1.12%、7.87%及 7.87%,對照組術后至出院前、 術后 30 天、術后 6 個月、術后 9 個月及術后 12 個月的靶病變 失敗率分別為 2.27%、3.41%、5.68%、13.64%及 14.77%,組間 比較結果顯示差異無統計意義。
安全性評價結果顯示:試驗組累計 15 例受試者發生主要不 良心血管事件,其中所有心肌梗死 1 例,任何再次血運重建 14 例,術后至出院前、術后 30 天、術后 6 個月、術后 9 個月及術 后 12 個月的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發生率分別為 0.95%、0.95%、 1.90%、13.33%及 14.29%,無全因死亡事件發生。對照組累計 22 例受試發生者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,其中全因死亡 2 例,所 有心肌梗死 4 例,任何再次血運重建 19 例,術后至出院前、術 后 30 天、術后 6 個月、術后 9 個月及術后 12 個月的主要不良 心血管事件發生率分別為 1.98%、3.96%、6.93%、18.81%及21.78%。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組間無統計學差異。試驗組無病 變擴張處血栓形成,對照組發生率為 1.98%。不良事件發生率和 嚴重不良事件發生率組間無統計學差異。試驗器械發生 1 例器 械缺陷,試驗器械無法通過血管近端至遠端靶病變處,予以更 換器械后順利至靶病變處,完成操作。
參照《YY/T 0316-2016 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 用》,對該產品進行風險分析。對目前已知及可預測風險采取了 風險控制措施,經綜合評價,在目前認知水平上,認為該產品 獲益/受益大于風險。
·必須審慎地選擇患者,因為使用此類器械可能會導致亞急 性血栓形成、血管并發癥和/或出血事件的相關風險。
·對優美莫司和聚環氧乙烷過敏的患者若使用此器械可能 會出現過敏反應。? 應由接受過相關培訓的專業人士來完成手術的操作。
·使用本產品的醫院必須具備在發生潛在損傷或出現危及 生命的并發癥時能夠快速、緊急處理的條件。
·本產品在出廠前已經過滅菌處理。僅供一次性使用,請勿 自行滅菌重復使用。
·在使用前,請仔細檢查包裝,不要使用包裝破損的產品。
·為減少球囊過度充盈的危險,建議采用帶壓力表(經過校 準)的充盈壓力泵。
·本品僅為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,不能將其重復消毒或使 用。注意產品的“失效日期”,必須在標注的失效日期前使 用。
·如因物理或化學損傷造成球囊涂層磨損者,請勿使用。
·為了防止藥物球囊穿過狹窄血管時球囊上的藥物涂層脫 落,建議使用 PTCA 球囊對病變進行預擴張。
·在進行球囊擴張前必須確認選擇合適型號規格的產品。
·從包裝取出球囊導管及通過止血閥時必須極度謹慎,以保 證球囊系統完好無損或始終保持無菌狀態。
·請勿過早擴張球囊。不得超出建議的球囊最大推薦充盈壓 力。
·如果您在導管插入期間明顯感覺到任何阻力,不得再用力 推動導管。此阻力能損害球囊導管。如果通過導引導管向 前推動球囊導管時還存在阻力,請撤回整套傳輸系統。
·如需要,同一球囊可以進行二次擴張。為避免藥物過量, 不要使用第二個球囊對同一病變進行重復擴張。
·如果沒有按照上述步驟操作和/或過度用力推送或回撤導 管,則可能導致導管配件的脫落或損壞。
·如為了處理下一個血管或病變而需要保留導絲目前的位 置時,則將導絲留在原位上,只移動導管的所有其他所有 配件。
7.其他不利于球囊輸送或球囊擴張的病變(如嚴重鈣化病 變、靶病變扭曲等)
10.經處理后,冠狀動脈靶血管仍然完全閉塞導致球囊無法 通過
綜合評價意見
本申報產品屬于創新醫療器械(創新編號:CQTS2100097)。依據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 739 號)、《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(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2021 年第 47 號)等相關醫療器械法規與配套規章,經對申請人提交的注冊申報資料進行系統評價,申報產品符合安全性、有效性的要 求,符合現有認知水平,建議準予注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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